•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02-22 来源:安全应急产业资讯 编辑:weiqing 浏览次数:3890

      2020年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批准发布<摩托车轮胎>等2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0年第31号),其中包括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2-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39800.3-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这4项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和配备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不能完全消除生产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时,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成为劳动者抵御事故、减轻伤害、保证个人生命安全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


      基本情况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规定了非煤矿山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适用于非煤矿山,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石油天然气以外能源矿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不适用于非煤矿山行业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原则、配备管理及配备流程按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执行。


      用人单位应结合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按照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中4.2的要求对其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危害评估。用人单位可根据表1所列的作业类别,或参考附录A 所列的工种进行危害因素的辨识,并对所辨识的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评估,以此作为选择适用个体防护装备的依据。


      原版全文





      起草单位引领行业发展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主要起草单位为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浙江耐特科技有限公司、荆州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多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百集鞋业有限公司。


      作为个体防护装备领域的领军企业,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的主要起草单位在2020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上展示了其最新技术和创新产品。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主要起草单位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在2020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ISEE 2020)上展示其最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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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主要起草单位荆州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2020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ISEE 2020)上展示其最新产品。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主要起草单位安徽多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ISEE 2020)上展示其最新产品。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百集鞋业有限公司,在2020国际安全和应急博览会(ISEE 2020)上展示其最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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